今天接到供應商的來電,告知貨物的交期將有點延誤,要我通知客戶。追問之下,才知供應商的工廠出了點狀況:其中有個工人在工廠死了,因而停止運作!死因是工人在睡覺是心臟病發而停止了呼吸。

供應商跟我很熟稔,我問影響大嗎?工廠需要負責賠償嗎?他只是無奈地告訴我,工人的死與工廠無關,當局也與他確認了工人死於自然,工廠方面也只花了萬多元作為工人家屬的撫卹金,其他沒有甚麼特別要辦的了。

聽了不無感觸!當然,這不是供應商方面要負的責任,他算是個好老闆了,在責任之外也給予恩恤,在情在理也是個說不得的好人。過往我也曾聽說,有些老闆就是不懂體恤,當局證明了顧主無需賠償後,真的甚麼也不作,理這關過得了,情這關怎麼說是有點講不通的。

唉!一條人命,就這麼一萬幾千就可以了。你說人命值錢嗎?這在乎你怎樣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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